福建省漳州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漳州开发区促进储能装备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旨在支持储能装备产业的发展,鼓励储能企业扩大营收,提高产能,推动储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奖励办法详情
- 销售额奖励:对于实现储能装备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储能企业,或者对于当年开工即投产的企业,在投产当年度实现储能装备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将按照实际销售额的0.1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项奖励由开发区财政承担。
- 设备投资奖励:对于已投产的储能企业,若为扩大产能或扩充产品线而新增储能装备生产线投资,总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并成功申报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库的,区级财政将按照其实际获得省级技改设备投资补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
- 首台套认定奖励:对于储能企业所生产的成套装备或单机设备,如果被认定为国内首台(套),将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如果是省内首台(套),则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此项奖励由省级财政承担。
以上奖励旨在鼓励储能企业的发展,提高储能装备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壮大。
参考资料:
CESE
举办地区:广东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展览面积:50000㎡
观众数量:35000
举办周期:1年1届
主办单位:深圳市电池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