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安全风险管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通知强调了电力企业需强化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及预警,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夯实安全运行风险监测基础能力
- 电力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基础台账管理体系,保存建设基础台账信息,包括业主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接入系统方案,及其主要设备选型、关键参数等,实现基础台账全面信息化管理。
- 电力企业应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消防系统、网络安全、运行环境以及其他重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态实施监测和管理,定期分析安全运行情况,强化运行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 各电力企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以后新建及存量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 电力企业应根据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风险监测信息,综合评估电站安全运行状况,制定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方案,推动运行风险常态化管控。
二、强化安全运行监测数据管理
- 电力企业应明确监测数据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监测数据保存、传输、管理主体及管理办法,确保数据质量满足要求。
- 电力企业应将电化学储能安全纳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范畴,加快推进监测数据与其他生产管理系统贯通,促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可靠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 电力企业应选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满足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的技术,确保监测信息及数据安全。
三、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及标准体系建设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将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纳入监测范畴,建立长效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运行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分析情况。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机理、内在规律和安全措施等研究,及时发布行业内重大风险隐患预警提示,推动业务交流及经验共享。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应积极组织健全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标准体系,为行业安全信息监测能力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评价等提供标准支撑。
参考资料:
CEEC
举办地区:北京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天辰东路7号
展览面积:50000㎡
观众数量:50000
举办周期:1年1届
主办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