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8月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一起!
压实责任,
明确“谁来干”,
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Q:《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有哪些进一步的考虑和举措?
A: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二是进一步明确落实细节。比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三是进一步推出加强举措。比如,《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进一步提出,“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确保政策目标不落空。
四是进一步落实激励约束。《若干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难题
Q:在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有哪些进一步的工作考虑?
重点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4种情形,
核查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Q: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如何解决?
针对招标人通过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提出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市场占有率等要求搞地方保护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责令招标人进行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针对市场反映突出的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的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 针对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不规范、监管机制不畅通的,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牵头,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抓紧补齐短板弱项。
分类施策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
Q: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采取了哪些举措?
将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的约谈通报制度
Q: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民间投资环境建设上有什么考虑?
聚焦经营主体诉求和关切,
分批次、分阶段推出有针对性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
Q: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下一步拟推动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参考资料:
DAC- 举办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怀玉山大道1315号
- 展览面积:
- 100000㎡
- 观众数量:
- 60000人